又到一年春耕时,许多农民朋友正在盘算着购买农资产品。县消费者协会特发布农资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农民朋友:
1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相关证照。合法的农资经营者除应具备《营业执照》外,还应具备《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》、《农药经营许可证》。
2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。购买前一定要认真查看产品外包装,确保完整、规范,看看有无合格证、厂名厂址、商标标识、生产日期、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。
3、注意认真阅读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。在使用前一定要弄清农资产品的适用范围、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,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使用,以免造成农作物减产。
4、注意索要购物凭证并保留少量样品。购买时一定要索要和保存购物凭证,每个产品都保留少量样品及包装袋,以备保存证据。一旦发生农资消费纠纷,消费者可以先行与农资经营者协商,协商不成的可到县消费者协会或县工商质监局、农业局等行政部门投诉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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